孟晚舟案法官拒绝新证据可能导致非常严重后果

当地时间7月9日下午(北京时间今天早上),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律师申请新证据引入做出判决,法官驳回了这一申请。这意味着孟晚舟律师为阻止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国,遭遇重大挫折。

华为加拿大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尊重法院的裁决,但对这样的结果表示遗憾。华为加拿大公司身处对方阵营,所谓“尊重法院的裁决”之类,可以理解为是不得不说的违心话。

作为一名职业自媒体人,我始终高度关注孟晚舟案的进展。像我现在这样身在强大的祖国,绝不可能受到任何威胁,我就可以依据自己基于相关常识、事实和法律的了解,自由表达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真实想法。考虑到孟晚舟加拿大引渡案,到了最后的司法阶段,很快就会有最终裁决结果。因此,我对案子的来龙去脉简单做一个介绍,并对孟晚舟女士最终是否会被引渡到美国做一个前瞻预测。

美国司法部向加拿大提出引渡的理由,是指控孟晚舟作为华为集团财务负责人和华为香港公司负责人,向汇丰银行隐瞒华为与一家名为“Skycom”的香港关联企业关系,后者违背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向伊朗销售了含有美国技术和零部件的产品,因此孟晚舟涉嫌欺诈银行罪。

美国司法部调查员从汇丰获得的资料和证人笔录显示,鉴于“Skycom”疑似有跟伊朗发生业务的信息,孟晚舟也有在“Skycom”任职的经历,汇丰曾仔细询问过孟晚舟有关华为、其本人、华为其他高管与“Skycom”的关系。孟晚舟明确表示,“Skycom”曾是华为业务伙伴,但没有产权关系,不属于华为子公司。在美国发布对伊朗制裁后,华为断绝了与“Skycom”的一切联系,她本人也辞去了该公司的职务,停止了一切商业往来。

美司法部以“Skycom”一直就是华为“关联企业”(注:西方国家对关联企业的认定有明确法律定义,没有产权关系但两家公司有较大比例的业务往来,或者一家公司受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即属于关联企业),甚至是华为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孟晚舟隐瞒上述事实,将汇丰置于违反美国法律的危险之中,因此,对孟晚舟提出“欺诈银行”的刑事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法院在孟晚舟被加拿大拘押后,公告了华为公司、孟晚舟和华为其他高管被检察官以多个罪名刑事起诉的文件。目前这些案件都没有进入庭审阶段,似乎都在等候引渡孟晚舟到美国后开始正式审理。

此外,汇丰因为华为关联企业“Skycom”向伊朗非法出口,而汇丰却对华为提供金融服务,与美国司法部达成认罪和解协议。汇丰以污点证人身份,向美国司法部调查员提供了华为公司在汇丰办理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孟晚舟签名的与汇丰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交流时的书面记录。

2018年初,华为的同行中兴通讯公司因利用员工注册的白手套与伊朗发生业务,受到美国司法部刑事指控。美国中情局调查员甚至卧底成为中兴公司律师,拿到了大量铁证如山的文件,其中包括他们如何通过白手套逃避美国制裁令的具体做法,一份会议记录中甚至提及这是向同行老大哥华为学习。后来,中兴公司与美国达成和解协议,认罚了差不多160亿人民币。最令人恶心的是,这份认罪和解协议的第一条规定,如果中兴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是冤枉的,则构成实质性违背协议。因此,大家可以看到,美国做的任何坏事我们都可以质疑是阴谋,惟独这事没人敢说中兴受了冤枉。

我当时看了中兴案的大量公开资料后,在评论文章中建议华为应高度重视美国的司法调查,在美国相关调查没有结束之前,华为高管切勿进入美国及其有引渡条约的国家,以免被拘押。同时,我也建议中兴和受到同样指控的华为,最好与美国达成认罪和解协议。中兴确实这么做了,但华为坚称自己受到冤枉——作为一名中国人,我跟绝大多数同胞一样,不能不相信华为确实受到美国莫须有的指控。

虽然在我未被多轮全网封杀之前,文章通常都会有10万+阅读,但显然华为高层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好心提醒。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应美国当局要求,逮捕了过境加拿大的孟晚舟女士。

此后,华为和孟晚舟自称相信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制度,拒绝同意被引渡到美国,在加拿大开启了漫长的司法诉讼。整个诉讼的法律攻防围绕以下几条主线展开,过程极其复杂而乏味,我只简单地端出法庭裁决的结果:

1、孟晚舟方面认为,警方在拘押孟晚舟过程中涉嫌各种滥权侵权,因此拘捕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应立即释放孟晚舟,允许其离境。

经过多个回合的法庭审理,传唤了许多证人包括采取拘押行动的警务人员之后,法官最后认定警方拘押过程并无违法不当。

2、孟晚舟方面认为,案件受到政治干扰,因此不应当被引渡,要求法庭裁决立即释放孟晚舟。主要理由是大嘴巴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媒体面前公开说,如果中国在贸易问题上做出令他满意的让步,他就可以亲自过问华为和孟晚舟案件。

经过多轮激烈辩论,法庭采信了控方意见,没有证据表明美国总统和任何政治人物干预了这个司法案件;不能以某个政治人物的一句话,认定这个刑事案件是违背美国和加拿大法律的“政治迫害”案。

3、孟晚舟方面认为,孟晚舟被美国指控的行为,根本不是事实,即使属实在加拿大也不属于犯罪,基于加拿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不予接受外国政府引渡请求的法律规定,要求法庭拒绝美国的引渡要求,立即释放孟晚舟。理由是加拿大并没有制裁伊朗,华为关联企业与伊朗发生业务,加拿大法律不认定为是犯罪,因此孟晚舟所谓欺诈银行的行为,在加拿大压根就不是犯罪。

这个法律争论,因为不需要传唤大量证人,不像前两个回合较量那样复杂,只经过控辩双方两场交锋,法官做出裁决,认为孟晚舟被美国指控的行为,即使加拿大法律并不禁止华为与伊朗发生业务,但对银行做出虚假陈述本身,在加拿大同样属于商业欺诈和背信罪,在加拿大一样会受到刑事指控,即属于所谓“双重犯罪”。

4、最后的终极对决,在华为律师与汇丰达成协议,汇丰向华为律师提交了大量证明孟晚舟并没有欺诈银行的证据。这些华为律师从汇丰银行调取的新证据,主要包括汇丰银行和华为公司往来的电子邮件、内部报告、会议纪要和汇丰内部客户管理系统 (HORIS)报告。这被认为是孟晚舟避免引渡的最后努力。

在6月29日到30日,控辩双方曾就是否引入新证据进行了当庭辩论。孟晚舟律师在法庭上表示,新证据可以揭示作为引渡唯一依据的美国《起诉案件记录》,在诸多陈述上存在明显不可靠。

华为律师称,他们从汇丰获得的这些新文件清楚表明,在孟晚舟应汇丰要求做出说明,进行PPT陈述前,汇丰银行及其高管均知晓华为与“Skycom”的关系以及“Skycom”在伊朗的业务,汇丰银行早已有足够的信息,而非只能依赖孟晚舟的PPT陈述,来评估与华为合作的风险。汇丰在掌握了充分信息的前提下,若因与华为的合作面临违规风险,责任在于汇丰银行没有严格执行自身的合规程序,与孟晚舟的PPT陈述没有因果关系。

虽然法官最新裁决的理由要10天后才详细公布,但依据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质证,显然是法官认可了控方律师意见,即汇丰提供给美国调查员的资料,以及汇丰高管的证言,与华为律师提交的文件相互矛盾;华为律师提供的这些证据,无法推翻美国司法部门合法取得的证据;相关争议应当在美国法庭上进行。

从美国和加拿大相关媒体评论中,可以看到基于西方对香港局势的错误判断,法官可能并不信赖华为律师从汇丰和华为获得的最新文件;用专业的话讲,就是证据效力较差。按我们绝大多数国人同胞的理解,就是西方人对中国存在根深蒂固的政治偏见。

简单介绍完孟晚舟案的来龙去脉和迄今为止的诉讼进程,我必须郑重声明:鉴于华为对中国高科技事业的巨大贡献,以及深陷官司麻烦的孟晚舟女士是我们的同胞,因此,我坚信华为和孟晚舟女士受到美国、加拿大的非法对待,坚决反对加拿大法官的胡乱裁决。

我注意到两年多的庭审过程中,孟晚舟律师放弃了辩护“Skycom”与华为是关联企业的法律关系,辩解即使两家是母子公司,“Skycom”也是一家独立法人单位;也没有像最初国内媒体报道的那样,辩称“Skycom”在美国发布对伊朗制裁令后,就停止了对伊朗的供货。这次华为律师从汇丰取得的最新资料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坐实了美国对“Skycom”的指控。这大约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诉讼策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引渡案并不是实质性的刑事审判,法庭不对被引渡人是否罪名成立进行审理,只关注引渡程序是否合法。

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加拿大是一个非常在乎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国家,加拿大政府无权对司法案件指手划脚。除非国家安全遭受迫在眉睫的危害,所有加拿大政府官员包括加拿大总理都不得干预司法个案,否则就得下台滚蛋。

至于什么叫国家安全受到迫在眉睫的危害,加拿大人的理解可能与我们中国人也有很大不同。如果加拿大的司法独立制度受到威胁,那么他们宁可牺牲一些人的性命,也要捍卫所谓司法独立。这是加拿大政府在孟晚舟问题上罔顾中加友好,顽固不化,拒绝放人的根本原因——因为法律根本没有赋予他们这个权力,而绝大多数民众拒绝政府胡作非为。

如果孟晚舟引渡案,律师提不出阻止引渡的新理由,通常半年内就会完成引渡程序。如果华为方面选择继续在加拿大法庭抗辩,只要提出法官能接受的理由,官司还可以旷日持久地打下去。孟晚舟和华为方面并不缺律师费,只需要律师拿出专业意见即可。在华为方面宣布终止在加拿大的孟晚舟引渡案诉讼之前,没人能猜测出何时会有最终结果——说不定孟晚舟女士在诉讼期间可完成她的博士论文。

我个人判断,孟晚舟引渡案已经接近尾声,再提出拒绝引渡的新诉讼理由有一定难度,避免被引渡的前景难以乐观。

在孟晚舟女士被加拿大不幸拘押之后,我当时基于法律、常识和公开资料,明确指出:孟晚舟女士同意引渡到美国,按照美国法律程序选择跟中兴一样的认罪和解,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最佳选择;选择对抗,无法避免孟晚舟女士最终被引渡到美国,还可能对华为自身甚至中西方关系带来巨大伤害。

现在看来,我当时的意见是极其错误的,在中西方就香港、新疆、台海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尖锐对立、激烈交锋的大背景下,由美国主导的非法指控华为公司以及包括孟晚舟女士在内的华为高管的一系列刑事案件,只不过是激发绝大多数国人对西方敌对势力同仇敌忾的多一处战场而已。换言之,正如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网评论文章所说的那样,孟晚舟案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司法案件,而是美国政府虚构事实,捏造证据,对华为和孟晚舟女士进行政治打压与迫害。

孟晚舟女士的丈夫和孩子全都长期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美国、加拿大,我理解他们跟孟晚舟女士一样,都是为了中国高科技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强大打入敌人心脏,尤其是孟晚舟女士如今身陷囹圄,更需要国人同胞万众一心,全力声援。据说美国、加拿大的外交、情报人员经常浏览中文网络,他们一定能听见14亿中国人为孟晚舟女士呼唤自由的怒吼,相信他们晚上都会恶梦连连,瑟瑟发抖。

我跟华为及其创始人任先生多次公开声明相信美国、加拿大司法制度不同,我不相信美国和加拿大那种走邪道的国家能有什么司法公正,否则,美国和加拿大也不会长期沦为人间地狱。我只相信有强大的祖国做后盾,孟晚舟女士及其家人最终一定能逃离魔窟,回到祖国的温暖怀抱。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